【安全教育】交通安全篇
新闻来源:本站 时间:2025-02-20  打印本页
交通安全

1.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,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。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。

2.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,应做到红灯停,绿灯行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,要左顾右盼,注意来往车辆,不准追逐、奔跑。

3.没有行人横道的,须直行通过,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,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,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。

4.不准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、隔离栏,不准在道路上扒车,追车、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。

5.不要在道路上玩耍、坐卧或实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。

6.不要进入高速公路、高架道路或者有人行隔离设施的机动车专用道。

7.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,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。

8.骑车时要集中精神,谨慎骑车。

9.不打伞骑车,不脱手骑车,不骑车带人,不骑“病”车,不骑快车,不与机动车抢道,不平行骑车,不在恶劣天气骑车。

10.骑车转弯要减速慢行,向后了望,伸手示意。

11.掌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,做到:“顺风不骑快车,逆风不低头猛踏,雾天控制车速,冰雪天把稳龙头,雨天防止行人乱穿。

12.不要在禁行道路、路段或机动车道内骑车。

13.骑车时不要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。

14.维护乘车秩序,不争先恐后。

15.乘公共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,在车上要抓好扶手。

16.头、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,管好身边物品,防止扒窃。

17.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头戴安全头盔,不准倒坐和侧坐。

18.乘高速汽车要系安全带,不乘超载车。

19.过铁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,不穿越封闭的铁路道口。

20.遇到交通事故,即时报警,求助“120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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